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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3 16:31:14    次浏览
意昂登录被告人利用网络App开设赌场,以“手机打麻将,建群来结账”的方式非法渔利数万元,最终获刑!
被告人李某先后在社交App上建立了两个聊天群,并邀请40余人入群。随后他在一款麻将游戏App上开设麻将赌博房间,组织群内人员进行赌注为5元或10元的麻将赌博,赌资以发送红包的方式在聊天群内进行结算。被告人李某向最大赢家收取相应赌注大小的“房费”作为抽头渔利,直至App不能进行提现,李某才未继续组织赌博。经鉴定,李某非法渔利金额达43360元。
华坪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手机App,组织群友进行麻将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达4336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李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赃款的从轻处罚情节,华坪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为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人李某退还的赃款43360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1、小赌怡不了情,大赌更是伤身。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认识到赌博的危害性,自觉赌博、积极揭发赌博行为,切莫给自己的人生添“赌”。
2、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虚拟空间更不是赌场的开设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利用网络开设赌场必将受到刑罚的制裁,切勿心怀侥幸踏入“法律禁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第四条: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原标题:《【普法强基在行动】在App上开“云赌场”渔利?莫给人生添“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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